资本掺水概述
资本掺水指资本主义企业发行的股票金额超过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额。资本家为获取更多的资金,攫取更多的创业利润而采用的一种手段。
资本家在原有企业增加资本以及扩大,改组或合并企业时,通常要对现有资产进行估价,确定实际资本额,按实有资本发行股票。但是,有的资本家为了骗取更多的利润,往往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高估企业资产,并按照夸大了的企业资本总额发行虚拟的股票额。这种被夸大了的资本就是所谓“掺了水”的资本。由于某些资本家凭借他在社会上已经取得的信誉,预期将来可能获得的高额利润,同银行资本相勾结,在银行资本的支持下,发行和推销按照夸大了的资本额发行的股票。资本家通过这种手段,既可搜罗更多的资金,又可借此攫取更多的创业利润。因此,列宁指出:“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并且享有实际垄断权的金融资本,由于创办企业,发行有价证券,办理公债等等而获得大量的,愈来愈多的利润,巩固了金融寡头的统治,替垄断者向整个社会征收贡税。”(《列宁选集》第2卷第775页)例如,1887年,在美国,一个叫哈夫迈耶的资本家,把15个小公司合并成为一个糖业托拉斯。这些小公司的资本总额为650万美元,而托拉斯的总资本竟高估为5000万美元。后来,由于垄断价格,这个糖业托拉斯获得了巨额收入,竟能为‘掺水’7倍的资本支付10%的股息,也就是为创办托拉斯时实际投入的资本支付将近70%的股息。
在十九世纪后半期和二十世纪初期,美国有不少资本家曾大量玩弄这种手段,使得一些小股东和零星股票购买者受到很大损失。现在,这种情况已经不多了,但是,“过度资本化”的各种变相手法目前仍然在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中广泛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