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文件(包括资金需求、资信状况、资金用途等内容)
(2)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信贷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意向书;
(4)上年度外汇收支情况;
(5)外汇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不实行短贷指标余额管理的非金融企业法人借用短期国际商业贷款,应当逐笔报外汇局批准,并占用所在地的短贷指标。
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国际商业贷款事先无需审批。
境内机构签订国际商业贷款协议后,应当根据外债统计监测规定向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还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