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中的产权理论
将产权理论与制度变迁结合是诺思的一大理论贡献。诺思认为,科斯等人创立的产权理论有助于解释人类历史上交易费用的降低和经济组织形式的替换。根据产权理论,在现存技术、信息成本和未来不确定因素的约束下,在充满稀缺和竞争的世界里,解决问题的成本最小的产权形式将是有效率的。竞争将使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形式替代无效率的经济组织形式,为此,人类在为不断降低交易费用而努力着。有效率的产权应是竞争性的或排他性的,为此,必须对产权进行明确的界定,这有助于减少未来的不确定性因素并从而降低产生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否则,将导致交易或契约安排的减少。
诺思认为,产权结构主要在以下方面推动制度变迁:
首先是依靠产权结构创造有效率的市场。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市场的有效性只有靠充分竞争。诺思研究发现,市场的有效性意味着充分界定和行使产权,它意味着创造一套促进生产率提高的约束变量。面对信息不完全的市场,产权结构及其行使并得到确认能够降低或完全消除不确定性。诺思认为,市场无效率的根本原因是产权结构无效率,因此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产权结构的创新。另一方面,技术的变化、更有效率的市场的拓展等最终又会引致与原有产权结构的矛盾,于是形成相对无效率的产权结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调整产权结构,进行产权结构的创新。
其次是依靠产权结构推动技术进步。诺思认为,技术进步率的提高,既缘于市场规模的扩大,又出自发明者能获取发明收益较大份额的可能性。投资于新知识和发展新技术的盈利性需要在知识和创新方面确立某种程度的产权。如果缺乏产权,新技术唾手可得,就会丧失发明的动力。尽管发展新技术的社会收益率总是很高的,但从历史上看发展新技术的步伐却是缓慢的,问题在于“不能在创新方面建立一个系统的产权”。一套鼓励技术变革、提高创新的私人收益率使之接近于社会收益率的激励机制就是明晰创新的产权。“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和专利法都旨在为发明创造者提供某种程度的排他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