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作为城市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之一,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在全国不同地区建设了一批城市污水处理厂。同时,在环境保护不断走向市场化的趋势下,一些由企业投资建设的商业化污水处理厂也逐步投入使用。这些污水处理厂大大加强了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对改善和提高城市区域水环境质量发挥了重大作用。
但是,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中存在着一种较普遍的现象,即很多城市热衷于建设大型的污水处理厂,而不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那么,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到底是越大越集中合理,还是适度集中有限规模化合理?很有必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因为,国家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力度,而且随着环保多元化投资渠道的建立,环保资本市场的逐步形成,还将有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者进入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市场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模合理化问题进行探讨,统一认识,可能会对我国今后合理、经济、科学地利用投资,避免资金不合理使用造成的浪费,以及确立未来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走向,经济而实用地保护城市水域环境,振兴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产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应规模适度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任何一个经济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小越好。规模过大,超过一定限度反而会使管理难度增大,运行成本增高,而规模过小,又形不成规模效益,同样是不经济和不科学的。只有达到一个适度的经济规模,其运行成本才最低,规模效益才会最大化,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最佳效益规模。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也是这样,既不是越集中、处理规模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分散、规模越小越好,而是要按照最佳效益规模的原则来确定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的大小。
适应规模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可以避免建设规模过大时,一次性资金需求过大,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工程建设周期长,有限的资金投入不能尽快发挥作用产生效益的弊端。规模适度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及时地发挥作用,在现有的投资能力条件下使污水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适度规模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有利于水资源的再生利用,污水经一定处理后可以就地使用,避免了大规模集中处理后水要经过长距离回输才能利用的问题。
适度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在一定的区域内就地处理污水,不需修建长距离的集污管道,可以降低城市污水处理成本,还可降低施工的难度,减少因大量施工对城市大气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从经济上来说可形成规模效应。
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过大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
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一般存在以下问题:
1.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过大,国内投资不足,需要依靠国外贷款,购买国外设备,这样既为国外资本和设备找到了市场,又抑制了国内资金和产品的出路,不利于拉动内需市场。
2.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过大,管理运行费用很高,加上又未实现商业化运作。因此,一些地方出现建得起,运行不起的现象。导致污水处理设施闲置,还有的地方污水处理能力超过实际的处理需求,或集污管网建设与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能力不匹配。造成投资和设施的极大浪费。
3.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过大,一旦设施出现技术故障,就容易造成较大的排污事故,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如规模适度就可减小相应的风险,一个处理厂出故障,其他处理厂还可正常运行,使事故责任风险变小。
出现这种盲目建大型污水处理厂现象的原因在于:
1.目前,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主要是国家投资,没有建立起成本效益核算机制,实行事业化管理。因此,从工程建设承担者来说,希望工程规模越大越好,这样才能从国家那里拿更多的钱。
2.有无城市污水处理厂,是一些城市先进评比考核的内容之一,也是一些城市行政领导的政绩工程。既然是政绩工程,当然是规模越大政绩才越大。因此,一些地方领导都热衷于建大型生活污水处理厂,不顾实际情况,不管有无投资能力,追求越大越好。
3.城市污水厂设计部门也希望工程规模大,投资越高越好,因为设计单位是按工程投资总额的15—20%收取设计费。因此,在工程设计时容易把一些参数或预算扩大。
4.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大,一些大型设备必须依靠进口,这样可以为一些人提供出国考察的机会,参观和考察,一举两不误,何乐而不为。
5.思维方式的极端化。认为污水分散处理不科学,应规模化集中处理,但是又把规模化集中处理片面理解为规模越大越好,因而导致了盲目建设大规模污水处理厂的现象。。
三、城市污水处理厂应适度规模化建设集约化经营企业化管理
适度规模化建设,就是不单纯强调集中处理和把污水处理厂建得越大越好,而是按照最佳效益规模原则,根据城市功能、人口、结构等因素把城市划分成若干个区域,按区域规划和建设适当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尽可能实现城市污水的就地处理和回用,减少污水集中输出和回用时的管道建设,降低处理成本,使有限的资金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发挥效用。
集约化经营,就是打破传统的一个污水处理厂由一个单位经营的方式,实行若干个污水处理厂由一个企业来经营,使经营实现集约化,这样可以降低分散经营产生的高成本。当然,这种集约化经营绝不应该是垄断经营,一个城市的若干个污水处理厂至少应由两个企业进行集约经营,且经营权的取得必须通过公开竞争(拍卖或竞标)。
企业化管理,就是打破传统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理方式———事业化管理,引入成本效益核算机制,把污水处理厂转变为企业来管理。但政府必须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化管理提供政策条件,否则一切都是空谈。大连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投资兴建的第一家商业化污水处理厂———付家庄污水处理厂已经正式投入运营,市政府给予了一系列政策,有效地保证了该厂的运营,促进了处理后废水的再利用。可以说,城市污水处理厂从投资、建设到经营管理全部实现企业化,由政府行为变成企业行为,由事业活动变成经营活动,是控制污水处理厂建设不讲实际贪大求洋的最有效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