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l/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治法律2023-02-04 17:27:44百科知识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l/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与监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