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的种类
(一)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两种。
(1)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
(3)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区别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的关键。
(二)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
(1)限制解释。这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
(2)扩充解释。这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
(3)字面解释。这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