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核实后,应当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是针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的具体计划。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所反映出的问题可能就是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引起的,为了分析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所反映的问题应当尽快列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虽然在一定时期具有一定程度的稳定性,但绝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并在会同有关部门对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进行核实后,发现食品安全风险与监测计划的监控点不符时,应当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保证食品安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