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政治法律2023-02-04 16:39:33百科知识库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理解。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内容如下:

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

(二)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

(三)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

主旨

本条是对铁路运输托运人禁止性行为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铁路运输托运人,大多为货主。对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的行为进行某些限制,是保护公共安全的需要,也是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需要。本条共有三款,对托运人的三种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一)铁路运输托运人不得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即托运人要如实申报托运货物的品名、性质,不得采用匿报、谎报的形式,托运承运人不了解、不知晓的货物。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所?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4/269330.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性说奈O栈返闹掷唷⑹俊⑽O仗匦砸约胺⑸O涨榭龅挠贝χ么胧凑展矣泄毓娑ǘ运性宋O盏幕吠咨瓢埃谕獍吧仙柚孟嘤Φ谋曛尽保锰趵雇惫娑ㄍ性巳送性宋O栈罚幌虺性巳怂得魉械奈O栈返闹掷唷⑹俊⑽O仗匦约胺⑸O涨榭龅挠贝胧蛘呶窗凑展矣泄毓娑ǘ运性说奈O栈吠咨瓢安⒃谕獍吧仙柚孟嘤Ρ曛镜模山煌ú吭耸渲鞴懿棵旁鹆罡恼?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原铁道部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对此也都作了严格的规定。

(二)禁止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

托运危险品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技术规范操作,如果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一旦造成泄漏,将会对铁路运输安全造成很严重的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也有规定:“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本条所称“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主要是指在危险货物运输中性质或消防方法相互抵触的货物不得在同一车辆中装运。如:易燃液体的危险货物不得与爆炸品以及有毒气体等货物配装。

(三)禁止匿报、谎报货物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在铁路运输中,如果匿报、谎报货物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可能造成列车运行不稳,甚至造成列车颠覆,因此,这种行为也是应当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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