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理解。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内容如下: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使用专用的设施设备,托运人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和应急处理器材、设备以及防护用品,并使危险货物始终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危险货物发生被盗、丢失、泄漏等情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主旨
本条是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释义和理解
由于危险货物运输具有危险性大、危害性强等特点,因此,本条对危险货物运输应配备的专用设施设备,托运人应当配备的押运人员和应急处理器材、设备、防护用品等均做了严格的规定。
根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规定,运输爆炸品(烟花爆竹除外)、硝酸铵实行全程随货押运。剧毒品、罐车装运气体类(含空车)危险货物实行全程随车押运。装运剧毒品的罐车和罐式箱不需押运。押运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运输气体类危险货物时,押运员还须取得《押运员证》。押运员在押运过程中必须遵守铁路运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对所押运货物的安全负责。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危险货物运输也有明确规定,如:《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
关于对托运人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托运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说明所?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4/269330.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性说奈O栈返闹掷唷⑹俊⑽O仗匦砸约胺⑸O涨榭龅挠贝χ么胧凑展矣泄毓娑ǘ运性说奈O栈吠咨瓢埃谕獍吧仙柚孟嘤Φ谋曛尽T耸湮O栈沸枰砑右种萍粱蛘呶榷恋模性巳擞Φ碧砑樱⒔泄厍榭龈嬷性巳恕薄!巴性巳瞬坏迷谕性说钠胀ɑ跷镏屑写O栈罚坏媒O栈纺浔ɑ蛘呋驯ㄎ胀ɑ跷锿性恕!段O栈饭芾硖趵坊构娑ǎ骸巴ü贰?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3/307165.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航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依照有关铁路、航空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铁路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应配备的设施设备,托运人应当配备的押运人员和应急处理器材、设备、防护用品等,也都有具体规定。《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条件暂行规定》中规定:“危险货物办理站应建立危险货物托运人、收货人的有关技术档案,具体掌握危险货物的运量、品类、理化特性、包装、运输方式、装卸作业设备、消防设施等情况。适时掌握企业危险货物运输发展动态,相应调整管理措施和内容”。《铁路剧毒品运输跟踪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剧毒品的包装必须出具国家认定的包装检测机构提出的检测合格证明,由铁路运输企业认定后方可使用”。“为加强剧毒品运输管理,规定剧毒品运输采用的运单一律使用黄色纸张印制,并在纸张上印有骷髅图案”。“中途站发现有剧毒品的车辆或集装箱无封、封印无效以及有异状时,应当立即甩车,并通知公安机关共同清点”。同时还要按照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本条对直接参与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
(一)不管是承运人,还是托运人,只要运输危险货物,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配备使用专用的设施、设备。
(二)运输危险货物的托运人应当配备运输危险货物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设备、防护用品,托运人对危险货物还要派出必要的押运人员。
(三)在危险货物运输的整个过程中,押运人不得擅离职守,要使危险货物始终处于其监控之下。
(四)一旦发生危险货物被盗、丢失、泄露等情况,押运人有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既可以向承运人报告,也可以向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还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报告的目的,是解决危险货物被盗、丢失、泄露等问题,以保证铁路运输安全,保证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