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务会计的主要内容
法务会计的内容取决于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程度和法律、法规对经济活动、经济行为、资源、财产等规定的详细程度。由于上述因素的影响,各国法务会计的内容不尽相同,甚至在不同的时期一国的法务会计也会有所不同。综合各国法务会计的内容,其运用主要在以下方面:
1.企业税务会计。税务会计是以现行税法为准绳,以货币为基本计量单位,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进行连续、系统、全面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按照国家现行的税法对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进行核算与监督和对涉税事项进行调整计算,然后将其结果通过会计记录融入财务会计之中是其内容的主要方面。在企业组建、投资、筹资、经营、改造等过程中,为减轻自身税负而进行的税务筹划,也应属于企业税务会计的范畴。法务会计人员的介入,有利于保障企业利用税法取得合法权益以及确保企业不因纳税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司法会计。这一约定俗成的专用名词并非特指司法机关内的会计业务,而是泛指司法机关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及其理论,对案发单位的财务资料进行勘验(即查账),发现犯罪线索,搜集、鉴定证据,确认有无犯罪发生和涉嫌犯罪性质的一种技术性司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会计是法务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由司法机关主持进行的一项法律诉讼活动。司法会计本身不属于会计活动(没有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但其活动对象、内容等都与会计有密切的联系,而且从事这种法律诉讼活动的司法人员都要凭借其法律、会计、审计知识执业,因此,称之司法会计。在大量的违法违纪的经济案件、经济纠纷、民事诉讼中,由于大多与会计业务、会计资料密切相关,在进行这些方面的法律诉讼中司法会计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3.债权债务理算会计。在市场经济下,商业信用被广泛运用,企业因购销合同的履行、贷款结算等形成大量的债权债务结算关系。在结算过程中,可能由于对商业信用的违背等原因,会产生一些与之相关的法律诉讼,这就为法务会计的参与提供了基础。
4.保险赔偿责任理算会计。经济的飞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保险业的发展,保险赔偿责任也随之增加,在此基础上,保险赔偿责任理算会计应运而生。保险赔偿责任理算会计一般根据保险法律对各类保险责任界定、保险赔偿标准、保险时效等的规定,依据会计资料、运用会计方法正确理算保险对象的总损失、理赔比例、理赔金额等,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5.海损事故理算会计。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海上航运业和保险业的发展,海损事故损失理算和保险理赔接受的产生,将会计与法律相结合的海损事故理算会计业务推到了会计实务的重要地位。海损事故理算会计一般根据有关国内法律、国际法律、国际公约(条约)等,对海事碰撞等海损事故的责任归属、是否加入某一国际公约、直接及间接损失数额等进行确认、理算。
6.物价利得会计。各国依据物价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可以确定各种商品、劳务的合理定价标准、涨跌幅度,从而确认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法务会计可以使会计与法律有机酌结合,充分利用其专业素养的优势,克服传统会计人员不懂法律的缺陷。它对保障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7.社会福利保障会计。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历史非常悠久,随着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建立,住房基金、养老基金、退休基金、医疗基金、教育基金等等逐步健全与完善起来,其形成、支用和结存也都需要相应的会计记录。在这方面特别需要既懂会计又懂法律的法务会计的介入,发挥法务会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