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权的性质
劳动用工权从其性质上看,它既是企业享有的一种权利,也是承担的一种义务。
从权利的属性看,用人单位享有的基本劳动权利包括:要求劳动者按质按量完成劳动任务;要求劳动者努力提高职业技能的权利;要求劳动者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权利;要求劳动者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权利。从义务的属性看,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劳动义务包括:用人单位应承担平等和择优录用职工的义务;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义务;提供劳动者享有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的义务;保证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义务;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的义务;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的义务;配合解决劳动争议的义务;保证劳动者实现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