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销权和贸易权开放的实质性影响
1.贸易权与分销权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的作用机制
国际经济交易的两大基本方式为贸易和投资。当外国企业以贸易方式进人我国国内市场时,有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两种形式。直接出口即为外国企业直接将产品销售给我国中间商或最终用户;间接出口则为外国企业通过其国内中间商销售给我国中间商或最终用户。这样,外国商品进人我国市场时一般要经过三个环节:一是出口国国内的分销渠道;二是由出口国进人我国;三是我国国内的分销渠道。
2.贸易权和分销权开放的实质性影响
近年来随着买方市场的初步形成,对很多企业而言,生产制造已不是企业利润的最大来源,销售、售后服务等逐步成为企业最大的利润增长点。所以,企业掌握了分销服务领域的主动权,也就掌握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从国际经验看,一些分销领域被外国公司控制的国家,原有的民族工业品牌商品进人外国公司销售网络时往往遇到很大困难,有些不得不改用外国公司的品牌,造成利润的重新分配。因此,一些大型跨国公司,或是自建产品分销体系,或是通过控制分销网络等方式,将商品分销服务的触角延伸至各国市场,缔造了一个个生产与分销紧密联系的、高效率的分销服务体系和网络,以达到控制产品销售市场的目的。
外商要求我国开放分销权的路径是:能够自由销售合资企业在我国生产的商品——能够销售其国外母公司生产的商品——能够销售国外其它公司生产的商品。由此可见,外商要求我国开放分销领域,不仅仅是为了在我国开设商店,获取流通利润,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构建它的全球采购和销售网络,实现规模效益。
贸易权和分销权放开后,外资企业可以甩开原先夹在中间的代理商,独立控制国内市场的产品价格、市场策略,这有助于其在全球范围内整合分销资源与物流网络,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分销权开放之前,在我国的外资企业仅是一个生产车问,而一旦其拥有了分销权,建立了自己的销售渠道,这些企业就能够把从生产者到消费者之间的整个流通过程变成一个高效的有机体。这无疑会对国内长期产销分离、批零分离、内外贸分离的低效的国内流通业内造成冲击。
所以,贸易权和分销权全面开放后,我国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当然,外企要完全融人中国分销市场也需要一个过程。外企进入分销领域,要结合企业的经营实力和规模,还要根据企业和产品的优势和特征进行战略考虑,并需适应中国的国情。建立本土化的分销模式。所以,外企获得分销权后对国内相关产业的影响会有一定的滞后性。
2005年,对外贸易和分销业将站在全面开放的新起点,国内企业应如何面对国外跨国公司的严峻挑战?加快建立政府、协会、企业三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新的应对机制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