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法律关系的产生
产生典当法律关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典当经营机构必须是依法经批准的组织,当户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当物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典当合同必须依法达成。典当合同尤其是当票是典当法律关系要得以成立的根本标志;当户必须取得当金,典当经营机构必须获得对当物的现实占有权或抵押权。
在典当实际操作中,典当经营机构往往会先收取动产当物或权利凭证当物,或者先完成对动产当物或不动产当物的抵押手续,然后才填写当票及签订其他典当合同,最后才把当金交付给当户,典当法律关系在当金交付完成并交由当户持有时即为成立。
如果典当经营机构先收取动产当物或权利凭证当物,或者先完成对动产当物或不动产当物的抵押手续,然后交付当金,最后才填写当票,此时则应认为典当法律关系在当票填写完成时即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