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权的维护
(1)企业领导人应该加强“自主经营权”观念,明确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权属于企业自主经营权,除法律或国务院有特殊规定的,任何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对于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干涉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权的行为,企业应主动抵制,不予执行。
(2)对于已经发生的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干涉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权的行为,企业领导人应该积极和政府机构沟通,或向其上级政府机关反映,促使撤销其行政决定,保护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权不受侵犯。
(3)对于通过沟通和反映仍无法撤消的干涉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权的行政决定,企业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寻求司法保护。
(4)对于已构成犯罪的侵害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权的行为,企业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侵害一方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