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条的理解。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条内容如下:
城市更新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节约集约,利益共享、公平公开”的原则。
主旨
本条是关于城市更新基本原则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城市更新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目标多元,各方利益诉求在多元格局里均应有所反映,协调平衡。由政府主导,能够更好地保障公共利益和各方主体利益。如政府缺位或弱化责任,公共利益就会失去保障,相关利益分配也会失衡。同时,由政府主导还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更新中的基础数据不清、倒逼规划等问题。因此,城市更新应实行政府主导原则。
另外,城市更新还须遵循“市场运作,统筹规划、节约集约,利益共享、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各原则内容,可结合《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理解、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