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单位给员工的工资单详细的列明了收入的组成,在这些组成中哪些属于工资,哪些又不属于工资呢?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工资包括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下不属于工资总额范畴:
1、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 住房公积金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3、 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 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5、 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 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 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 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 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10、 接触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
11、 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2、 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 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就是以工资为计算依据的。因此从降低经济补偿金的角度考虑,企业可以适当调整工资结构,例如加大不列入工资范畴的投入,从而降低企业工资总额减少企业用工的补偿或者补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