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销售任务不达标,用人单位能否“炒鱿鱼”

政治法律2023-02-04 14:11:04百科知识库

劳动者销售任务不达标,用人单位能否“炒鱿鱼” 例如:员工是一家公司的销售业务员,连续2个月都没有完成用人单位布置的销售任务,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此“炒鱿鱼”?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法律条文,如果仅仅因为员工2个月没有完成任务就“炒鱿鱼”,很可能是不合法的。

  用人单位应当注意业务员的销售任务及劳动者完不成任务都要有劳动者本人的签名确认,有了上述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证据后,用人单位可以调整该劳动者的岗位或调低职务,或对其进行业务培训(注意:一定要留存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岗位的证据),如果还是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了。

本文标签: 劳动合同法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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