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uiti wuranyuan
[外文]:pollution source of water body
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场所、设备和装置等,通常也包括污染物进入水体的途径。水体污染最初主要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如地面水渗漏和地下水流动将地层中某些矿物质溶解,使水中的盐分、微量元素或放射性物质浓度偏高而使水质恶化。在当前的条件下,工业、农业和交通运输业高度发展,人口大量集中于城市,水体污染主要是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造成的。
调查和评价
水体污染源的调查和评价是保护水体的基础工作,并为综合防治提供科学依据。通常采用普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可以某种有害物质为主要线索来调查污染源,也可以某一行业或区域为调查对象。某一水体可能同时有若干个不同类型的污染源,各个污染源对水体的危害程度也不一样,在评价水体污染源时,为了便于计算和比较各污染源对水体的危害程度,要建立标准化的评价方法,确定一种可比的尺度。根据不同的目的和要求,可以选用不同的评价标准。例如中国官厅水系污染源的评价,采用了“等标污染负荷”的概念,即污染源所排出的某种污染物的数量与此种物质的排放标准之比。这种评价方法能够比较直观地看出各污染源排出的污染物数量超过排放标准的倍数。为了更明确地评价污染源对人体的危害,评价北京西郊污染源时采用“排毒系数”的概念,即污染源排出的某种污染物的数量同这种物质的毒性标准之比。这种方法是以毒理学实验所得的对人体毒性作用的阈剂量值为依据的。此外,还可以分别以“卫生标准”、“感官标准”、“饮用标准”、“灌溉标准”、“渔业标准”等为基础计算单项有害物质的污染指数或综合加权指数进行比较,借以全面反映整个污染源的情况。中国在70年代初开始水体污染源的调查工作,并在一些大城市和主要水系进行水体污染评价工作。
分类
现行的水体污染源分类方法有下列几种:
(1)按造成水体污染的原因分为天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
(2)按受污染的水体分为地面水污染源、地下水污染源和海洋污染源。
(3)按污染源释放的有害物种类分为物理性(如热或放射性物质)污染源、化学性(无机物或有机物)污染源、生物性(如细菌或霉素)污染源(见表)。
(4)按污染源的分布特征分为点污染源(城市污水,工矿企业和排污的船舶等)、面污染源(雨水的地面径流,含有农药、肥料的农田大面积排水以及水土流失等)、扩散污染源(随大气扩散的污染物通过沉降或降水等途径进入水体,如酸雨、放射性沉降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