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uandai wenxue lilun piping
元代诗文理论多沿袭宋人,较少创见。而戏曲、小说理论在此一时期则形成了一个新的文学理论部门。从整体说来,元代文学理论成就低于宋、明,但它居于承前启后的地位。
元代诗文理论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派:
(1)以郝经、刘将孙为代表,承继宋代理学家的观点,以道论文。他们强调文道合一、文为道用。郝经称:“道非文不著,文非道不生。自有天地,即有斯文,所以为道之用,而经因之以立也。”(《原古录序》)刘将孙提出将义理融为文章(《赵青山先生墓表》)。他们又强调理法合一、法为理用。郝经认为,理是法之源,法是理之具,以理为辞而文法自具,有理则有法。他们还提倡“内游”,反对“外游”,把涵养道德视为养气、作文之本,排斥游历四方和观览群籍。这些言论不仅影响到明初宋濂等人的文论,与清代桐城派的古文理论也不无关系。
(2)以方回为代表,承继宋代黄庭坚与江西诗派,标榜“格律整峭”。方回提出“古今诗人当以老杜、山谷、后山、简斋四家为一祖三宗”(《瀛奎律髓》卷26),实则偏爱黄庭坚与江西派那种有奇而无妙、有斩绝而无横放的风格,所以特地举出“格律整峭”一语作为诗的高格。对于杜甫,也是突出其不丽不工、瘦硬枯劲的作品。方回此说,也是为了矫正宋代四灵与江湖派取法晚唐而流于腐熟孱弱的弊病。
(3)以戴表元、袁桷为代表,承继严羽,提倡唐音。他们反对理学家排斥文学的观点,他们认为“理学兴而文艺绝”、“理学兴而诗始废”。袁桷批判以理为诗说:“诗以赋比兴为主,理固未尝不具,今一以理言,遗其音节,失其体制,其得谓之诗与?”(《题闵思齐诗序》)戴表元反驳“内游”论说,未游者不如已游者“畅”,游之狭者不如游之广者“肆”,“游益广,诗益肆”。他们也批评宋人溺于时尚而不知取法乎上。戴表元指出,宋人或尚冲淡、或尚雄厚、或尚清圆,虽屡经变化而始终偏于一隅。对此他们也象严羽那样,提倡以盛唐为师来振兴诗歌。在这种论点影响下,杨士弘作《唐音》选本,再经明初高棅编《唐诗品汇》,直到明中叶出现前、后七子的文学复古思潮。
及至元末,又有杨维桢的诗论,出乎三派之外,略具新意。他把诗当作个人情性的表现。提出:“人各有情性,则人各有诗也。”他又认为“诗至律,诗之一厄也”,提倡“先作其气而后论其格”,不可为格律所束缚。此类观点与明代后期公安派的主张有相通之处。但他仍然坚持“发于言辞,止乎礼义”,仍然反对“学诗于晚唐、季宋之后”,未脱时风影响。
元代曲论尚属开创阶段,理论性还不够强。主要著作按内容可分为三类。
(1)论述演唱的专著,有署名燕南芝庵的《唱论》。对歌曲的题材,歌词的内容,歌唱的场所,歌人的品类等都作了概括的说明,有些是采录前人习见之论。
(2)有关北曲的韵书,有周德清的《中原音韵》其中的“正语作词起例”部分,论述制曲方法,涉及知韵、造语、用事、用字、务头、对偶、末句等各项,较有理论价值。如论造语说:“未造其语,先立其意,语、意俱高为上”,“造语必俊,用字必熟,太文则迂,不文则俗”,“要耸观,又耸听”等,都较可取,对后来的曲词创作和理论都有积极意义。但书中以明腔、识谱为制词的首务,强调音律未免太甚;又反对俗语、谑语、市语,也是封建文人尚雅卑俗的偏见。这些也为明代戏曲论坛上的声律派和藻绘派所继承和发展。
(3)有关戏曲的史料和评论著作,有钟嗣成的《录鬼簿》和夏庭芝的《青楼集》。《录鬼簿》包括金、元 152位戏曲作家的小传和400余种戏曲作品的名目,不仅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也有较进步的理论观点。作者一反轻视戏曲和戏曲作家的传统偏见,有意为“门第卑微,职位不振”而“高才博识”的戏曲作家立传,高度评价了他们的艺术成就。此外,提倡“发越新鲜”、反对蹈袭,批评某些人“贪于俳谐”、“务于斧凿”,把关汉卿列于戏曲家之首,都是正确的。《青楼集》记录了元代 100多位优伶的姓名、特长与身世,也含有为色艺出众的女艺人立传之意。除上述理论专著外,元代一些人的文集中也有论到戏曲的单篇文章。较重要的有胡祇遹的《优伶赵文益诗序》、《赠宋氏序》、杨维桢的《朱明优戏序》等。
元代小说理论同样处于萌芽时期,主要著作是罗烨《醉翁谈录》。此书为宋末、元初的传奇、话本小说集,书前的《小说引子》、《小说开辟》则是对宋、元时期说话艺术的理论总结。其中肯定了通俗小说的地位,指出小说家绝非浅薄庸俗之辈,而是贯通经史、博古明今、精于文艺的才人;小说也非仅供谈笑之物,而具有“言其上世之贤者可为师,排其近世之愚者可为戒”的社会作用。对通俗小说的艺术特点和艺术感染力也有所分析,说“讲论处不搭、不絮烦,敷演处有规模、有收拾,冷淡处提掇得有家数,热闹处敷演得越久长”。还从题材上对小说作了分类。此外,元末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中也有不少关于小说的记述,一些文人的文集中对小说也曾论及,如杨维祯的《送朱女士桂英演史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