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社旧址

历史地理2023-03-22 00:02:22百科

广州公社旧址

在广东省广州市起义路(原名维新路)。原是国民党政府广州市公安局。1927年蒋介石、汪精卫先后发动政变,12月11日,在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张太雷和苏兆征、叶挺、叶剑英、周文雍、聂荣臻等领导下,广州工人和革命士兵发动了广州起义,并在此建立广州苏维埃政府(又称广州公社)。在中外反动派的联合镇压下, 12月13日起义部队撤出广州。196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旧址现存大门、南楼、中楼、北楼和拘留所等建筑物。大门原为四柱三门牌坊式建筑,于1929年改建成平面长方形,为跨越人行道的门楼式建筑;正对大门的中楼,为两层楼房,平面凹字形,每层面积406平方米。一楼是当时苏维埃政府办公室、会议室,张太雷、叶挺、叶剑英的办公室在东南角,2楼是工人赤卫队总部,周文雍、聂荣臻等在此办公;南楼位于中楼西南侧,为 3层楼房,平面长方形,每层面积 185平方米,一楼靠西边房间是警卫连连部,靠东边房间和楼前空地,是分发武器、宣传品的地方;北楼位于中楼西北侧,为两层楼房,平面呈倒凹字形,每层面积 407平方米,是当年工农红军的军事指挥楼, 2楼西边一个房间是恽代英的办公室;拘留所原是敌公安局拘留所,位于北楼东北侧,为 2层楼房,平面略呈凸字形,每层面积 806平方米。

1988年对旧址中楼进行维修。现设有广州起义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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