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和实践的统一

历史地理2023-03-21 22:03:36百科

认识和实践的统一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和重要方法论原则。它揭示了认识和实践之间以实践为基础的辩证关系,要求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看作统一的辩证发展过程。

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产生以前的各派哲学家都未能正确地解决认识和实践的关系问题。唯心主义者对认识的本质和来源的解释是根本错误的,不能理解社会实践的本质和作用。中国古代唯心主义者所讲的“行”或“实践”,是指观念的活动如正心、诚意、修身等等,或为了实现某种先验道德原则的活动如事父、事君等等。欧洲哲学史上的唯心主义者,包括曾对劳动实践及其意义做了深刻分析的G.W.F.黑格尔在内,对实践的理解都未能超出抽象的精神活动的范围。这些唯心主义的实践观点颠倒了认识和实践的关系。旧唯物主义者虽然从反映论的原则出发考察认识,并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但是他们往往离开人的社会性和人的历史发展,把实践归结为个人的生活实践或伦理道德实践,不能正确地把握认识与实践之间能动的、辩证的关系。辩证唯物主义的创立为科学地解决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奠定了可靠的基础。认识和实践统一的原理正是辩证唯物主义以科学实践观为基础,并把辩证法贯彻于认识论所得出的必然结论。

辩证唯物主义指出,以生产劳动为核心的人类社会实践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基础,从而也是认识和实践对立统一的基础。因为:

(1)只有劳动实践才使人从动物界分化出来,成为认识的主体,才产生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统一关系;

(2)人类的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只有社会实践持续不断地进行和发展,才为认识的发展提供必要和可能;

(3)实践是主体和客体、精神和物质的“交错点”,它不仅有普遍性的优点,而且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认识问题的彻底解决归根结柢依赖于实践;

(4)实践作为社会的、客观的物质活动,它对认识的关系,同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物质对精神的关系有内在的一致性。把实践作为认识和实践统一的基础,是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在认识论中的具体贯彻。辩证唯物主义在强调认识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的同时,也指出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认识对于实践活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正确的认识对于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认识的过程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辩证发展过程。实践是认识的出发点、动力、条件和归宿。认识开始于实践,人在实践中才能获得感性认识和经验;感性认识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又在实践的推动下并依赖于实践所提供的条件上升为理性认识或理论,即对实践对象和实践条件的本质和规律的把握;理性认识的目的在于为实践服务,理论的真理性和价值有待于实践的检验;通过实践的检验,人的认识不断地由不知到知,由知之较少到知之较多地向前发展。在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中,认识和实践始终是具体地、历史地统一的,人的认识总是在一定实践基础上对认识对象一定发展阶段、一定层次的反映。主要表现在:

(1)从认识的主体看,认识的主体是在一定具体历史条件下实践着的具体的人,而不是脱离一定历史条件的抽象的人。

(2)从对象的范围看,认识的对象归根结柢由社会实践及其发展所规定。即使是仿佛远离当时实践的抽象的、理想的理论或假说,也要以当时的具体实践所提出的问题和提供的材料为基础才能产生。

(3)从认识与其对象结构的一致看,对象的结构决定了实践和认识结构的一致性。客观事物的结构、规律在实践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通过实践的亿万次重复,转化为逻辑的格固定在认识中,成为认识结构的基本成分。

(4)从认识的历史水平看,认识的水平取决于社会实践及其所创造的历史条件的水平。社会实践发展的程度越高,认识的水平也就越高。

(5)从目的看,认识服务于实践,实践需要认识来指导。人们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也是认识从感性到理性、从理论到实践的能动的飞跃所要解决的问题;反过来,人们对客观世界能动的认识所获得的知识和真理,也必然成为指导实践的思想武器。

(6)从结果看,作为科学认识成果的真理性认识和知识,必须符合社会实践总体过程的规律和结果,否则就不成其为真理;同样,社会实践所追求的成果中也包含着实现真理性认识所指示的前途。

(7)从发展道路看,实践和认识通过不断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彼此互相促进,走的是一条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共同道路。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3页),这是认识和实践统一的动态过程。随着这一过程的推移,包括实践对象和条件在内的客观世界不断地得到改造,包括人的认识能力在内的主观世界也不断地得到改造,从而认识和实践本身也不断向前发展。

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贯穿于人类历史活动的各个领域,它是创造社会物质财富和人类精神财富的唯一途径。正是在认识和实践辩证统一的运动中,人类才能不断地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因此,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科学地考察全部哲学以至人类历史的重要方法论原则。辩证唯物主义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使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理论和实际、知和行相分裂的错误倾向。

参考书目
  1. 毛泽东:《实践论》,见《毛泽东选集》第 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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